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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首届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4-23点击量: 来源:  党委教师工作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我校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届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我校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讲好他们的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培根铸魂 启智润心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很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最美教师评选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教书育人楷模着重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教、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四、评选名额

评审最美教师不超过10人,教书育人楷模不超过10人。

五、评选程序

(一)院级党组织推荐。各院级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在院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遴选,决定推荐人选,教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下的学院(校区)推荐1人,100人以上的学院(校区)最多可推荐2人。

(二)学校评审。学校将根据参选人的社会评议情况,结合参选人事迹材料,确定我校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人选,并择优推荐给上级评选部门,参加山东省“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的评选。

六、报送材料要求

1.参选人材料要求。参选人提交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3000-5000字),其中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

2.报送时间。各单位请于4月30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jsgzb@qust.edu.cn

 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推荐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工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