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青岛科技大学“书香科大”全民阅读工程科普教育专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4-07-17点击量: 来源:  

进一步推动“书香科大”全民阅读工程落地见效,营造人人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书香科大”全民阅读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提高师生科技人文素养。

二、活动主题

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政策学习,营造良好科普文化氛围

1.结合“全国科普日”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等政策的学习,积极营造了解科普、参与科普、热爱科普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2.组织开展弘扬科学精神、学习科学家精神的主题读书交流活动,探讨在校园、社会中培育理性思维、传递科学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优化路径,为科普活动的具体开展提供启发和借鉴。

(二)组织开展“科普微视频”征集活动

1.立足学校各专业特点及特色,确保科学性,分享科学方法,图文并茂,以通俗简洁的方式阐述科学知识、宣传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结合师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日常生活中涉及的科学知识,录制讲座、科普知识宣讲等视频作品。

2.各推荐单位要做好作品审核把关,确保作品政治方向正确、科学知识准确。作品内容不得涉密,需承诺原创性,时长原则上为4~6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

3.报送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一般不超过300M;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不得有错别字;片头、正片和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头名称应与申报名称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学院(校区)等制作信息。

4.各推荐单位于8月31日前将作品统一报送至邮箱xcb@qust.edu.cn,每部作品以“学院+作品名称”命名。学校将对推荐的作品及时开展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将通过融媒体平台进行展播宣传。同时,组织开展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评比,对优秀作品、主创人员和组织单位给予表彰。

(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走出去、引进来”活动

1.各学院(校区)开展科普宣传“走出去、引进来”活动的优秀典型案例,可结合“百万大学生进社区”、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或新组建科普宣传团队,广泛进入社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场所,开展科普讲座、实验示范、互动游戏等活动,充分考虑受众群体的接受度,增强趣味性,生动形象地传播科学知识和弘扬科学精神。

2.积极对接省市区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协助与支持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志愿讲解与服务工作,探索学校与科普教育基地协同联动机制,推进高质量、品牌化场馆类科学教育课程和科普教育数字化研学用共同体建设,提升科普创新能力,拓展科普教育资源。

3.充分发挥学校实验室、产学研合作成果的优势,利用好高考招生宣传、研学活动等形式,打造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吸引社会各类人员尤其是中小学生进入校园,参加专业介绍、科普知识讲解、观摩实验过程、参与实验体验等活动,激活学校科普资源,提高学校社会声誉。

4.广泛联系校友企业、合作高校及社会科普团体,发挥社会资源优势,积极引进科普宣传活动或项目进入校园,拓展师生科普视野,丰富科普教育内容,活跃校内科普氛围。

5.各学院(校区)至少推荐1个活动案例,每个案例不少于1500字,并附相关图片、视频,于2024年9月30日前以“学院+作品名称”命名,统一报送至邮箱:xcb@qust.edu.cn。学校将组建专家组进行评审,对优秀案例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融媒体中心广泛宣传。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科普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学院(校区)实际制定开展科普活动的方案及具体措施,并对科普微视频作品及活动内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确保作品及活动内容政治方向正确、科学知识准确。

(二)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成效

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师生广泛参与,精心策划活动内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实现质效双提升,共同推动科普教育活动的广泛深入蓬勃开展,全力推进全民科普工作。

(三)注重经验总结,打造亮点品牌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科普教育活动的总结,凝练工作亮点,打造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品牌。学校将对“科普微视频”征集、科普宣传“走出去、引进来”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对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联系人:王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0532-88959817。



                               党委宣传部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