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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七届“青科大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7-25点击量: 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大精神”,践行“橡胶品格”,贯彻“五有”理念,厚植科大家风底蕴,深入挖掘学校师生员工及广大校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共同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的澎湃力量,根据《“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决定开展第七届“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基本要求

详见《“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本次评选注意事项

(一)关于评选的时间范围:本次评选,申请人的先进事迹应集中在上次评选活动结束(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

(二)关于评选的名额:根据《办法》规定,“青科大年度人物”分为直评和会评两种方式。符合直评条件且未出现《办法》第七条所述情形的师生员工和校友,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当选,不限定名额;符合基本条件且确有突出事迹或杰出成绩的,需提供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提交组委会评定,会议评定名额原则上不多于直评名额的50%。

(三)关于会评人选的推荐:各单位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单位具有突出贡献或典型事迹的师生员工和校友,特别是长期从事某一领域或职位工作、对社会或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拟推荐的会评人选,原则上应提前跟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征得同意后再组织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青科大年度人物”不仅是学校授予师生员工和校友的重要荣誉,也是学校选树先进典型、凝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契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切实保证评选活动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严格条件,做好把关。申报个人或团体要实事求是撰写事迹材料,所在单位要切实做好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于8月2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PDF签章版)发送至xcb@qust.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垂询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4027房间,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郭佩佩、王文艳,0532-88959817。

附件1:第七届“青科大年度人物”推荐人员汇总表

附件2:第七届“青科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附件3:《“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

第七届“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