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现将组织开展首批学校“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示范单位认定的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各学院、校区
二、认定流程
1.单位自评。自查本单位“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攻坚突破年(2024)工作推进方案任务完成情况,并对照《青岛科技大学“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示范单位自评表》(附件1)中的13项分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分别赋予相应分值。总分110分,85分以下不予以认定。
2.组织申报。各单位根据自查自评情况,梳理前期工作基础,做好短板分析和未来规划,突出落地情况、建设思路和亮点特色,提报《青岛科技大学“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示范单位申报书》(附件2)。
3.学校认定。在学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党委宣传部协同各育人工作小组,根据单位自评、申报材料及部门评价,确定首批学校“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示范单位6-7个,并在此基础上遴选首批“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标杆单位3个,对标杆单位予以重点表彰。
三、认定运用
1.认定结果将作为各学院(校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的重要绩效,作为院级党组织书记抓思政工作的重要评价指标。
2.市级以上“三全育人”“全环境立德树人”相关评奖评先,优先从“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标杆单位中推选。
3.示范单位认定周期为两年,每半年开展进展调度,一年中期检查,两年结项验收,验收不通过的,取消示范单位资格。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严格对照示范单位自评表开展自查自评,注重查摆不足,做好原因分析,总结提炼“三全育人”“全环境立德树人”的工作思路、举措、特色和成效。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及PDF格式支撑材料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qust.edu.cn。
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示范单位自评表
2. 青岛科技大学“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示范单位申报书
3. 青岛科技大学“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示范单位认定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