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八届“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6-30点击量: 来源:  党委宣传部

各院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大精神”,践行“橡胶品格”,贯彻“五有理念”,传承“科大家风”,积极培养和深入挖掘青岛科技大学的正面典型人物,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全校师生员工以及广大校友的力量,在“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建功立业,根据《“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决定开展第八届“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详见附件1:《“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注意事项

(一)时间范围

本次评选,申请人的先进事迹应集中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评选名额

根据《办法》规定,“青科大年度人物”分为直评和会评两种方式。符合直评条件且未出现《办法》第七条所述情形的师生员工和校友,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当选,不限定名额;符合基本条件且确有突出事迹或杰出成绩的,需提供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提交组委会评定,会议评定名额原则上不多于直评名额的50%。

(三)人选推荐

各院级党组织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单位具有突出贡献或典型事迹的师生员工和校友,特别是长期从事某一领域或职位工作、对社会或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拟推荐的会评人选,原则上应提前跟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征得同意后再组织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青科大年度人物”不仅是学校授予师生员工和校友的重要荣誉,也是学校选树先进典型、凝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契机。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切实保证评选活动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严格条件,做好把关

申报个人或团体要实事求是撰写事迹材料,所在院级党组织要切实做好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于7月10日下班前,以院级党组织为单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和PDF签章版)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院级党组织名称+第八届“青科大年度人物”参评材料)发送至邮箱xcb@qust.edu.cn。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垂询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4027房间,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文艳,0532-88959817。

 附件1:“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2:第八届“青科大年度人物”推荐表(模板).doc

 附件3:第八届“青科大年度人物”推荐人员汇总表(模板).xls

第八届“青科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