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关于实施卓越文化引领工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校园文明建设,推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理论研究与校园文化建设实践深度融合,为实施卓越文化引领工程、推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研究内容
所申报项目既可以是多年来持续开展,也可是2026年以来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的校园文化研究项目。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也可在符合课题参考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党的创新理论“学、调、研、转”闭环学习机制构建研究
2.以重点比赛活动为牵引的理论宣讲作品“赛-育-推”机制研究
3.有组织开展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的机制创建及实践经验研究
4.“四全育人”实践经验、典型案例、研究成果叙事模板与采编汇编研究
5.以重点项目为牵引的“六名”精品思政作品培育机制研究
6.有组织开展特色思政教育活动的“大思政”品牌传播研究
7.党的创新理论“三进”案例开发、经验提炼研究
8.“橡胶品格育英才”育人经验提炼及宣传推广研究
9.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格化”落实机制研究
10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识别与预警指标体系构建
11.基于校园社交网络“弱信号”的高校舆情监测预警机制研究
12高校突发网络舆情的“黄金4小时”应对流程与话术库建设
13.融媒体视域下校园网络正能量榜样培育研究
14.高校官方新媒体平台的“破圈”传播策略研究——以思政类内容为例
15.大学生网络“圈层化”背景下的精准引导策略研究
16.高校正面宣传叙事体系构建与主流媒体传播提质研究
17.校园文化IP全媒体塑造与融媒宣传品牌化建设研究
18.高校典型人物选树培育与新时代榜样宣传传播创新研究
19.校地融合视域下高校文化外宣与社会形象提升研究
20.青岛科技大学道路景观命名体系构建研究
21.校史典型人物事迹原创舞台剧创编与沉浸式思政育人实践研究
22.对标“六个好”标准推进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质增效研究
23.“书香科大”品牌升级与校园阅读育人实践研究
24.红色文化传承示范校建设中校史红色资源活化利用研究
2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日常落地转化机制研究
26.青科大特色校园吉祥物IP征集创制与应用实践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在职的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无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申报2026年度校级社科基金项目其他研究专项的不能申报本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人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可以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合计不超过两个项目)。
3.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申报人担任组长,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积极吸纳校友、研究生参与研究,联合攻关。
4.对于跨学科、跨单位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的课题予以优先立项。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此项目。
(1)承担往年学校社科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
(2)已经主持过3次或五年内主持过2次校社科基金项目者;
(3)所申报的研究题目已经在其它纵向项目中立项者;
(4)承担各级各类项目无正当理由未结题者。
四、项目管理与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不能按期结项将自动撤销立项。撤销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该项目。
2.校园文化研究专项按照2000元/项给予经费支持。项目实行结题验收制度,由党委宣传部、合作发展处(校友办)、人文社科处按照结项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取消下一轮申报资格。
3.结题成果须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成果类别分为理论研究类(须在期刊、报纸或网络平台公开发表。发表平台包括学术期刊,副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副省级以上媒体的理论版。文章字数不少于1500字)、建言献策类(形成智库成果,并得到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认可)、社会普及类(主要包括社科普及读物、普及活动、数字化普及产品、基地建设与志愿服务等)。项目申报时须明确成果类别,立项后原则上不予变更。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期刊不包括增刊、特刊等。结题成果题目要与立项基本一致,若以基本相同、相近的题目申报并获得市厅级以上项目立项,或得到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则视为自动结题。
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增刊、特刊等。结题成果题目要与立项基本一致;若以基本相同、相近的题目申报并获得市厅级以上项目立项,或得到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则视为自动结题。
五、其他要求
1.项目以学院或机关部门为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人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方面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请学校社科基金项目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人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立项申请书》(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论证活页》(附件2),各单位统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立项申请书》《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论证活页》《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签章)+电子版各1份。文件夹命名格式“单位+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以上纸质版申报材料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交至综合服务楼4027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cb@qust.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单位+校园文化研究专项+项目数量。
申报截止日期:10月20日17:00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王文艳(党委宣传部)88959817,荆小燕(人文社科处)88956998。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论证活页.doc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园文化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党委宣传部、合作发展处(校友办)、人文社科处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