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我校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深入发掘山东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宣传,弘扬育人精神,讴歌师德典范,厚植道德土壤,引领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按照上级评审要求,学校在选树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时将紧扣时代脉搏,注重向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德育、思政教师,体育、美育教师倾斜。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和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较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其中,选树最美教师,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选树教书育人楷模,着重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道德情操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注重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教学能力突出。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育人成效显著。爱岗敬业,善待学生,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评选名额
根据院级党组织推荐报名情况组织评审。
四、评选程序
(一)院级党组织推荐。各院级党组织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遴选,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各院级党组织至多可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二)事迹展示。学校汇总完各参选人材料后,通过指定信息平台完成审核、填报工作。填报完成后,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通过平台向社会展示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三)学校评审及推荐。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将于6月10日前将各推荐人选的社会评议情况反馈至学校。学校将结合参选人事迹及社会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校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人选,并择优推荐1人至上级评选部门,参加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的评选。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参选人材料要求。参选人提交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3000-5000字),其中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1-2张)。
2.报送时间。各单位请于4月27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刘施施 电话:88959192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人事处 工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