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努力开创学校“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新格局,根据《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首届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青科大党字〔2018〕94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全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支部、系(教研室)、分工会、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其他组织或机构。
(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班主任。其他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严格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有科学规范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立德树人工作成效显著。
2.队伍建设成效突出。建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能够自觉践行“三全育人”理念,立足岗位主动担当育人职责,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良好。
3.注重工作创新和实效。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前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创新的行动举措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4.以高质量思政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推动“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师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学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
(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师德高尚,志存高远,事业心强,业务精湛,关爱学生。
3.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育人成效显著。
4.紧密联系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绩突出。
5.在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三、评选名额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
四、表彰办法
1.由学校党委发文表彰,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
2.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奖励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选拔任用及其他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省级及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相关荣誉的候选人从学校评选出的思想政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
五、申报要求
(一)推荐名额。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做好资格审核,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严格标准的基础上,推荐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人(教职工1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人)。近五年已获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
(二)报送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推荐集体及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及汇总表,提供2000字左右工作创新经验材料,并严格做好材料审核,确保实事求是。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27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027室。电子版以单位命名文件夹,企业微信发送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王乐昌,联系电话:88956887。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