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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青岛榜样”推荐人选遴选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6-04-17点击量: 来源: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青岛榜样”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人选挖掘、遴选与报送工作,充分展示学校师生员工良好精神风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校师生员工(个人/团队),其中机关干部原则上为处级及以下。

聚焦改革攻坚、科技创新、强军兴军等事关国家和城市发展的关键领域,乡村振兴、教育文体、志愿服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性、代表性、示范性的重大典型。已获“时代楷模”“齐鲁时代楷模”“青岛楷模”或“青岛榜样”称号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群众广泛认可、影响长久深远。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为推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或服务群众美好生活,作出重要贡献;

(三)取得在全省、全国乃至国际发挥显著作用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创造在全省、全国复制推广的重要工作经验、制度模式;

(四)在全省、全国乃至国际重要赛事、展演、评选中取得突出成绩;

(五)热心并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

(六)坚守平凡岗位,作出其他突出贡献,产生强烈社会反响或为青岛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三、名额分配

各院级党组织推荐1—2名(个)(个人或团队均可),原则上各院级党委都需推荐,确实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公平公正、真实可信、师生公认、可学可鉴原则,对人选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经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

2.规范材料报送。需提交《青岛科技大学“青岛榜样”推荐表》(个人/团队)Word版(不盖章)、PDF版(盖党组织章)各1份,3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Word版),材料均为电子版。

3.报送时间与方式。截止时间:2026年4月26日17:00;报送邮箱:xcb@qust.edu.cn,邮件主题:“青岛榜样”推荐+单位名称。

4.择优推荐各院级党组织择优推荐,学校将统一审核、择优报市委宣传部,获评者将作为学校重点典型宣传,并优先推荐参评上级更高层级荣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王文艳,联系电话:89959817

 附件:关于做好“青岛榜样”推荐人选遴选报送工作的通知及《青岛科技大学“青岛榜样”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