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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青岛科技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12-05点击量: 来源: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现将开展2025年度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

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机关部门;党支部、系(教研室)、分工会、学工办、团委;其他承担思想政治工作职责的组织或机构。

(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

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班主任,其他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严格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有科学规范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党组织领导有力,立德树人工作成效显著,在本单位形成“三全育人”“全环境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2.队伍建设成效突出。建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能够自觉立足岗位主动担当育人职责,认真研究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有清晰的工作思路、管用的行动举措、创新的典型经验取得突出的育人成绩。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本单位教职工立足岗位,积极进取,大局意识强,同心协力,单位整体工作较好,干事创业氛围浓厚,具有较好的凝聚力,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可,在推动“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4.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本年度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以及管理服务等方面无事故发生,本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未发生涉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教育管理、安全稳定等事故案件。

(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强,业务精湛,关爱学生,在一线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实践。

2.工作研究扎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理论宣讲活动,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探索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3.示范作用突出积极完成学校各项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或特色品牌,取得较好的工作实绩。

4.在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且无违法违纪、师德失范、工作失职失责行为,近三年所负责或分管工作未发生重大事故。

5.近三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个人负责的工作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牵头形成的思政精品项目、工作案例等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思政类竞赛或实践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主持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或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

三、评选名额

全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院级党组织可推荐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2人(其中,教学单位至少推荐1名从事一线教学科研的专任教师)。

四、表彰办法

1.由学校党委发文表彰,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

2.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奖励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选拔任用及其他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省级及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相关荣誉的候选人从学校评选出的思想政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

五、申报要求

(一)严格推荐程序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根据评选条件,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认真开展组织推荐与资格审核工作。拟推荐名单应在本单位、部门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组织推荐集体及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提交2000字左右工作创新经验材料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于 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一并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qust.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956887。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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